校史史料文物普查征集工作方案

编辑:王黎娟 时间:2020-06-22 浏览:

为全面记录学校各时期发展历程,深入挖掘校园文化内涵,大力弘扬地大精神,着力推进校史馆建设,经学校校史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近期面向全校各二级单位和教职工(特别是离退休职工)集中开展校史史料文物普查征集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征集对象

自建校以来,北京地质学院、湖北地质学院、武汉地质学院和中国地质大学等各个历史时期产生了丰富多样的校史史料和文物。本次普查征集工作,主要针对由各二级单位和教职工(特别是离退休职工)保存,产生于学校发展各个历史时期,形成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实践,能够反映时代特点和办学特色,帮助人们认识、理解学校历史发展过程的文献、实物、影音等史料和文物。

二、普查征集内容

本次普查征集的校史史料文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1.师生工作、学习和实践中使用过的教学教案、仪器设备、教具模型、笔记手稿、样品资料、标本实物及其他史料实物;

2.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印章、校徽、校标、照片、纪念章、纪念册、出版物、印刷品、票据票证等;

3.学科建设、教学成果、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文献、论著、证书、图片等;

4.学校建校、南迁、重建等重大事件中的实物、文献、照片、回忆录等;

5.著名校友、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著述资料、文稿、信函(手稿)、题词、照片等;

6.各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导,宣传介绍学校或师生员工、校友的报刊原件;反映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实物、照片、声像、手稿、证书等史料;

7.师生团体或个人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赛事的资料、作品实物,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荣誉表彰、奖励的证书、奖状、奖章、奖杯等原件;

8.反映校园风貌(特别是早期图片)、校园文化、精神文明与德育工作、党建与思政工作方面重要成就的文书图片、文化诗集、视频介绍等;

9.其他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如名人回忆录、口述史等)。

三、工作安排

1.健全机制。建立校史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史馆统筹协调,二级单位密切配合,教职工广泛参与的校史史料文物普查征集工作机制。各二级单位明确1名中层干部为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并于6月22日前,将“联络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深入普查。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现有史料文物进行全面梳理,对目前不在本单位但可能存在的史料文物及时提供征集线索。部分须腾退搬迁的单位,在腾退搬迁之前要及时与校史馆联系,在校史馆专业指导下处理有关资料实物。各二级单位应于7月15日前,将“校史史料文物普查及线索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校史馆。

3.广泛征集。校史馆负责具体对接各二级单位和教职工,切实加强指导,根据校史文物普查情况,结合校史馆展陈工作需要,一对一做好征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校史工作的重要意义。校史史料和文物不可再生、弥足珍贵,是学校发展历史中形成的重要文化资源,生动体现了学校开创者和历代建设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和担当。保护好校史史料文物是全体师生员工的光荣义务和神圣使命。各二级单位和教职工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支持配合校史史料文物普查征集工作。

2.切实加强组织动员。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动员,主动联系动员教职工,特别是离退休职工,广泛普查征集校史史料文物。要主动整理单位资料室和史料库,重视追踪重要史料线索,确保重要史料文物安全,切实避免史料文物遗失损毁。

3.切实加强指导服务。校史馆作为统筹协调单位,要主动下沉一线,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普查征集工作进展。要加强对各二级单位的专业指导和定点服务,重点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公用房搬迁腾退过程中的史料文物整理工作,梳理汇总学校校史史料文物动态数据库和资料库,为校史馆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望山校区东区档案馆(校史馆)

联 系 人:朱丹、蔡文

联系电话:67886252、67885113

联系邮箱:xiaoshiguan@cug.edu.cn


附件:1.校史史料文物普查征集联络信息表

     2.校史史料文物普查及线索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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