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编辑:王黎娟 时间:2021-06-22 浏览:

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冬季)


假期业务办理请详见档案馆主页公告

办理地点

南望山校区东区档案馆一层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27-67885116

申办主体

在校生、应届毕业生

提交材料

学生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学生证

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或代办人电话联系人事档案科,提供申办对象的学号、姓名,与人事档案科工作人员确认学生人事档案库存状态;

2.学生本人或代办人持证件到档案馆一层服务大厅办理,《学生人事档案保管证明》由学生档案科工作人员根据库存状况填写并打印,不由学生或经办人打印填写并盖章;

3.学生本人或代办人如只需《学生人事档案保管证明》的电子版,在电话联系人事档案科确认学生人事档案库存状态后,由工作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学生或代办人指定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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