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冬季) 假期业务办理请详见档案馆主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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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南望山校区东区档案馆一层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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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7-67885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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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主体 |
毕业生 |
结业/肄业 |
退学 |
更改培养方式 |
提交材料 |
1.根据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和《湖北省毕业生就业网》的要求提交对应材料 |
1.结业/肄业证 2.邮寄申请 3.学生本人身份证 4.调档函 |
1.退学文件 2.邮寄申请 3.学生本人身份证 4.调档函 |
1.《非全日制定向(委托)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复印件,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处签字盖章 2.邮寄申请 3.学生本人身份证 4.调档函 |
办理流程 |
1.毕业两周年内,毕业生联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在《湖北省毕业生就业网》办理派遣后,由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向档案馆发送学生人事档案邮寄数据。 2.毕业阶段材料归档齐全才可写入邮寄数据,材料不齐不能办理邮寄,材料齐全后学生联系就创处,向学生档案科发送更新后的邮寄数据。 3.毕业满两年,学生人事档案退回生源地。 |
1.学生本人或代办人电话联系人事档案科,提供申办对象的学号、姓名,与学生档案科工作人员确认学生毕业阶段材料是否齐全; 2.学生本人持以上材料原件到档案馆一层服务大厅办理; 3.代办人持以上证件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办理; 4.电话联系学生档案科工作人员通过邮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