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论文归档须知

编辑: 时间:2017-04-27 浏览:

研究生毕业论文是我校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归档制度和要求整理归档,由校科技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的《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一) 学位申请及论文评审中形成的材料

序号 类目名称 保管期限

1 学位申请书 长期

2 毕业论文学术评语 长期

3 毕业论文学术评议书 长期

4 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会议记录 长期

5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长期

6 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长期

7 获奖材料 长期

8 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 长期

9 专家评议综述 长期

10 同行专家对详细摘要的评议 长期

11 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学位的批准书 长期

12 本人所在单位评定意见书 长期

13 政审表 长期

14 推荐书 长期

15 成绩单 长期

16 参加科研项目表 长期

17 发表文章统计表 长期

18 阅读文献表 长期

19 最后学历证明 长期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及有关材料

序号 类目名称 保管期限

1 论文二份 长期

2 光盘一张(内存论文及中、英文上网著录单) 长期

3 中、英文上网著录打印件 长期

二、研究生论文档案的立卷与归档

1.研究生在毕业答辩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由研究生院及各院、系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

2.研究生毕业论文及其它归档材料,由各有关院系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

3.研究生论文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填写“研究生论文移交目录”“中英文上网著录单”,由导师审查并签名。没有导师的签名,档案不予验收。凡没有按归档要求整理档案的,毕业生不予离校,研究生院不予发学位证书。

4.研究生论文档案按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和便于利用、查考的组卷原则,按件组卷。

5.归档时间为第二年的7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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