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科职责:
1.负责在职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学生等人事档案接收整理、日常管理、调转邮寄和服务利用工作。
2.负责组织学习上级关于人事档案相关规定,联系校内相关部门,研究并制定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3.负责依据馆藏档案的原始记录,提供人事档案借阅、异动、去向的有关证明。
4.负责离职教职工、转退学学生及汉口校区遗留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校史馆建设所需人事档案资料的及时整理、修复、编录、查证、复制和数字化工作,参与相关校史人物资料的查证、编研等工作。
6.完成馆务会与馆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人事档案科科长:宋艳芳 办公室:A104 办公电话:67885116